商业信息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7号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 |
发布时间:2011-8-26 10:41:47 |
第十五条: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汽车“五大总成”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。禁止报废汽车整车、“五大总成”和拼装车进入市场交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交易。禁止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。 第十九条: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,按照金属含量折算,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。 |
适合打印机打印的版本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此页面 添加到收藏夹 |
上一条:奔驰、宝马、大众、日产四大汽车巨头 聚首百度世界2011 |
下一条:“汽车商铺”“汽车商铺”占据稀缺的车位资源 |